2022年10月5日8:00至10月11日15:00
一、医院简介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建设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由两家市级专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组成,承担着全市各类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是全市职工、居民、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安徽省第一精神专科联盟和第二精神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是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联合建设单位。医院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开放床位480张。在岗职工237人,拥有一批在全市及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名医专家,其中江淮名医1名、诗城名医1名,高级职称3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人。先后荣获“省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省先进党组织”、“市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医院以“大专科、小综合”,医教研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推动医院建设。其中,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国家级心理健康示范基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和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预计2023年底完工。届时医院规模将达到占地面积4.79万平方米,实现开放床位1000张。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岗位2个,具体见《2022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22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指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指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4.岗位计划中的“资格”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