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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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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因需设岗,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学历及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各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岗位年龄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洪江市隆平电商产业园5楼516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证明)、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报完整的《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凡重复或多报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及开考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可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3.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含60分)。

四、考试

1.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考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公司统一电话通知。(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体检

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并参加指定医院入职体检和毒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目录体检适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聘人员自理。

六、递补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60分)。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流程完成后予以公示,招聘结果公示在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按照聘用岗位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则转为正式岗位,若试用期不合格,则按相关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谢经理座机号码:0745-7511828

手机号码:1856967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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